商會主導者“唯我獨尊”的行為,成為商會健康發展的絆腳石
前段時間看過一篇關于某一線城市商會發展的調研報告,據說該報告發布調研的30家異地商會中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商會辦公場地是由會長單位提供的,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商會需要會長單位對商會運作經費進行所謂的兜底,同時該報告中也充分肯定了這些會長單位的贊助奉獻行為。
但該調研報告反映出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那就是現在普遍的中小型商會運作經費都非常緊張,更缺少會費以外的經費來源。同時也看到很多商會的會長單位都在商會的經費保障中發揮著主導地位和絕對性的作用,這些會長單位的奉獻精神首先我們是要肯定的,但我們看問題又不能太單一了,我們是否要反思一下,難道有些商會離開了會長單位在經費上的兜底是不是真的就無法生存了呢?
商會要進行獨立自主發展的重要性,可是現實情況卻很不樂觀,很多商會其實是根本沒有機會走上獨立自主的發展道路的,因為有些商會已經不僅僅是依附于“某些人”生存的問題了,說的嚴重些是這些商會已經是被“某些人”牢牢“控制”的,對于“某些人”而言商會發展的好壞并不重要,商會里其他的參與者對于商會的感受和態度也不重要,甚至其他人參不參與這個商會對于“某些人”而言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某些人”要牢牢掌控這個商會,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分兩種情況來分析:第一種是“某些人”就是希望商會變成他們的商會;第二種是很多商會主導者被動的變成了“某些人”從而進退兩難。
最明顯的是第一只種行為,在某些商會的主導者心里,其實早已把自己主導的商會當做自己的“私產”了,所謂的為商會的兜底行為看似很高尚,其實他們只不過是在為自己的私利買單而已,這種商會最直接的表現就是一般都會把商會的辦公場所放在主導者的企業中,把自己身邊的“親信”往商會組織里安排重要的“職務”,然后美其名曰是為了幫助商會、支持商會、贊助商會、奉獻商會,實則只不過是為了更好的控制商會,這種商會最后的結果就是參與者越來越少
其實這些問題是現在很多商會中普遍存在的,也許有些許偏激,但確實很多商會主導者“唯我獨尊”的奉獻行為的確拖累了這些商會的健康發展,最主要的負面影響就是限制了這些商會獨立自主發展的空間,因為商會核心主導者在“個人主義”意識下的貢獻越大,對商會的“集體主義”的破壞就會越大。
很多商會的會長單位作為商會的核心主導者為了商會的發展的確付出了很多,但付出的越多反而更苦更累,最后的結果就是商會還未發展起來,很多一直奉獻著的主導者們也已精疲力盡了。
但我們要堅決批判那些主動成為“某些人”的商會主導者們,請不要忘了商會組織是你們鄉友或者你們行業共同的組織,無論從法律定性上還是人員構成上,所有的商會都是獨立的社會組織,所有商會要呈現的是集體意志,商會是屬于大家的,屬于全社會的,商會不是“某些人”的私產可以隨時揣在自己的口袋中,商會更不是“某些人”獨攬資源、獨霸名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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